任職條件:
1.原則上需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國家二級以上資格證書。
2.原則上為醫藥行業類、醫學、藥學、醫療器械、生物技術、經濟類等相關專業。
3.具有8年(含)以上工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必需的業務知識、工作經驗與專業技能,需具有醫藥領域交易(招標采購)或藥品價格管理經驗,熟悉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等交易品類的法律法規、物價政策和相關監督管理辦法,具有扎實的集中招標采購和相關產品專業知識;具備相同或類似崗位工作經驗優先。
任職年限及年齡計算至發布公告之日。
崗位職責:
1.交易管理。草擬負責品類交易規則,協助部門經理組織開展交易規則業務部門討論;根據發布的交易規則,起草負責品類交易流程和工作計劃,確認后協助部門經理組織實施;草擬負責品類交易各環節公告、通知、請示等并跟進最終發布;溝通協調處理交易過程中重點難點任務,跟上級匯報,協助處理。
2.國家省級集采項目落地執行。對接業務主管部門,溝通明確國家省級集采項目落地要求;草擬國省采落地相關工作計劃,跟上級匯報確認后牽頭組織實施;草擬國省采落地各環節公告、通知、請示等并跟進最終發布;收集匯總負責品類交易過程中重點難點任務,跟上級匯報,協助處理。
3.交易信息復核管理。草擬制定確認負責品類交易信息復核相關流程和要求;組織開展負責品類交易各環節信息復核工作;草擬信息復核相關通知、請示等確認后發布;溝通協調處理疑難信息復核。
4.培訓管理。草擬負責品類業務培訓計劃并確認后組織開展;負責品類的交易規則等核心政策文件的內部業務培訓。
5.部門內部管理。擬定負責品類工作計劃,協助部門經理開展部門工作,指導監督直接下屬工作。
6.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